婢 - bì◎ 详细解说:婢bì【名】(形声。从女,卑声。本义:旧社会里被迫受剥削阶级役使的女子)古代罪人的眷属没入宫为婢,后通称受役使的女子〖slavegirl;servant-girl〗婢,女之卑者也。——《说文》使婢子侍执巾栉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。注:“婢子,妇人之卑称也。”使吾二婢子夹我。——《礼记·檀弓》。注:“妾也。”父母有婢子。——《礼记·内则》。注:“所通贱人之子。”先大母婢也。——明·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为婢仆所惑。——唐·李朝威《柳毅传》又如:婢婿(与婢女私通的人);婢妾(妾与使女)古代妇女的谦称〖servant-girl;humblegirl〗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。注:“婢之言卑也。”婢学夫人bìxuéfūrén〖aservant-girllearnstoactasamadame〗婢女学作夫人,比喻刻意去学,却总不能像他这日见两奶奶都戴着双翠雁儿,也把那只戴在头上,婢学夫人,十分得意。——《儿女英雄传》婢女bìnǚ〖slavegirl〗旧时供有钱人家役使的女孩子婢子bìzi〖maidservant〗∶富贵人家的侍妾〖maidservantreferingtoherself〗∶古时妇人谦称自己◎ 记载来源:【丑集下】【女字部】◎ 康熙字典记载:【广韵】便俾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部弭切,??音庳。【说文】女之??者。【礼·曲礼】自世妇以下皆称曰婢子。 又夫人负罪而有所请,亦曰婢子。【左传·僖十五年】??姬曰:晋君朝以入,则婢子夕以死。又【二十二年】羸氏对太子圉曰:寡君使婢子侍执巾櫛。 又有罪而没入于官曰官婢。【前汉·??法志】太仓令淳于公罪当??,小女緹縈上书,愿没入为官婢,以赎父。 又小鱼曰鱼婢,见【尔雅·释鱼】。 又金凤花,別名菊婢,见【草木谱】。 又婢曰上淸。【司马光·考异】引柳珵上淸传,竇参知败,属上淸,定为宫婢。一曰上淸或婢本名。【正字通】当时通称婢为上淸。考证:〔【左传·僖十五年】??姬曰,晋侯朝以入。〕 谨照原文晋侯改晋君。